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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询价采购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灾情评估用无人机航拍系统及AOPA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的公告

来源: 赈灾救济部 作者: 周同政 日期:2015-12-02 浏览次数: 字号:[ ]

   在近年来历次救灾实践中,无人机航拍系统已成为救灾的重要工具,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人机航拍系统可在第一时间获取灾区受灾情况的清晰影像,为灾情评估、开展救灾提供重要依据;同时,无人机可以到达人员不便到达的位置进行探查灾情,充分降低救灾人员的风险。

  在灾区实地进行灾情评估是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的主要工作之一,无人机航拍系统是必备的救援工具。

  一、无人机采购要求

  省红十字拟采购无人机航拍系统1套、训练用无人机1套,具体要求见附件。

  请有意竞标的商家按照附件要求,提出满足要求的解决方案及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无人机销售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号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省红十字会,报价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

  二、AOPA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采购要求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无人机驾驶员须经AOPA认证的培训机构培训,由AOPA进行无人机驾驶员认证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按规定进行飞行作业。

  鉴于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及现状,为加强无人机飞行器的使用管理,保证救灾时航拍需要,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拟选派人员参加AOPA认证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及AOPA无人机驾驶员认证考试。

  请有意参与竞标的培训机构将AOPA认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号复印件、已开展培训情况、师资及教学条件情况、培训安排及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省红十字会,报价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

  我会将与中标的培训机构签订服务采购意向性协议,并拟于2015年度选送2人参加AOPA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及考试,今后将视情况选送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以上二项采购内容,省红十字会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采购评审组在各家报价的基础上,按照等价择优、等质择廉的方式确定采购商家。商家确定后在省红十字会网站上公示一周,如无异议,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采购。

  省红十字会联系人:周同政,电话:025-57717090,传真:025-83302028,电子邮箱:jsredcros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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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日       

    附件: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灾情评估用无人机航拍系统及训练用无人机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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